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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审亚太湖南分所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新会计准则学习交流
2021-06-08 点击数:485

2012年,财政部八次发文对修订或新增会计准则征求意见,以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,并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。财政部针对征求意见结果,历时一年多,于2014年初起陆续发布了三条新增准则,修订了五条已有准则。

新发布的准则有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—公允价值计量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—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—合营安排》;修订的准则有: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—职工薪酬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—财务报表列报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—合并财务报表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—长期股权投资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金融工具列报》。

中审亚太湖南分所为了提高执业队伍的执业能力,以便更好的指导客户单位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应用,于2014年10月28日起,至2014年11月6日止,进行了二个阶段的讨论学习。第一阶段由合伙人、部门经理、项目经理对新会计准则进行学习和研讨,第二阶段由各部门经理分别组织部门内员工进行专题讨论和学习。